114 年度沙龍比賽簡章

(115.03修訂)

ㄧ、宗旨:

為提高本會攝影興趣與技術,增進攝影藝術水準,培養攝影人才,特舉辦沙龍月賽。

二、參加資格:

凡本會會員均歡迎參加。

三、作品題材:

題材自由,但以不違背國策及善良風俗為原則。

四、作品規格:

數位檔案,長邊3000點,寬2000點,JPG檔。

五、比賽期限:

春季組:1~12月。

秋季組:7~隔年6月。

六、參加張數:

每人限 4 張以內,,可投連作,但是每組連作不得超過四張。

七、收件日期:

檔案最晚於評審前兩天以電子信箱送達。

(請先調整好作品規格尺寸)

八、評審地點:
  • 每月第四個星期五,下午七點半於仁壽里活動中心(2F),逾時不候。(如有變更會提前通知)
  • 評審結果於下次數位會刊及本會網站公佈。

九、計分辦法:

每月本會邀請 3 至 7 位評審委員參予評審工作。

  • 入乙:限打 0-1 分,總分超過 60%(含)為入乙、並進入入甲之評審,未超過 60%, 則不予計分。
  • 入甲:限打 0-1 分,總分超過 60%(含)為入甲、並進入佳作之評審,未超過 60%, 則為入乙 1 分
  • 佳作:限打 0-1 分,總分超過 60%(含)為佳作、並進入優選之評審,未超過 60%,則為入甲 2 分
  • 優選:限打 0-1 分,總分超過 60%(含)為優選、並進入特選之評審,未超過 60%,則為佳作 4 分
  • 特選:限打 0-1 分,總分超過 60%(含)為特選。未超過 60%為優選 6 分,超過60% 則為特選 8 分

十、成績通知:

評審結果,刊於本會網站或於下次本會會刊公佈。

十一、獎勵辦法:

  • 特選優選各頒給獎牌一面。
  • 凡本會會員年度積分達 60 分以上(含 60 分)者,授與碩學會士榮銜。
    本會碩學會士參與沙龍評比,積分達 80 分以上,授與博學會士榮銜。
  • 特選、優選、佳作作品一律以 12×18 照片,於每年影展時參加年度決賽:
    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各一名(每人一獎為限),各頒精美獎盃一座或獎牌一面。
  • 未獲本會碩學榮銜者,本年積分最接近 60 分者頒給沙龍主席獎牌一面。
    (總積分未達五十分,得予從缺,不得異議!)
  • 以上榮銜證書、獎盃、獎牌、獎狀於年度結束後在會員大會公開頒發。

十二、附則:

  1. 沙龍作品允許數位後製,但是所有合成的元素,應為自行拍攝創作之照片,作品(含合成元素照片)皆應保留原始檔案備查,檔案以 RAW 檔為宜,JPG 檔請保留
    拍照時的資訊(Exif)。
  2. 評審老師僅對作品晉級與否評審,不負責主動判斷是否為 AI 製作,此部分全由投件者本誠信原則負全責,評審後經檢舉反應對作品有存疑時,由學術委員查證、釋疑,若違反附則一,則取消該張作品之得分,投件者不得有異議。
  3. 同一作品重複參賽者,其後之分數不予計入,但前次參賽未入選者不在此限。
  4. 入選以上作品, 本會有權刊在會刊、報紙、雜誌。不另計酬。
  5. 數位評審方式得依實際狀況檢討改變成 8 x 10 以上尺寸的實體照片來評審。
  6. 參加本沙龍者, 即視認同本章之一切規定。

十三、實施:

本簡章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