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沙龍攝影月賽簡章
112 年度沙龍比賽簡章
ㄧ、宗旨:
為提高本會攝影興趣與技術,增進攝影藝術水準,培養攝影人才,特舉辦沙龍月賽。
二、參加資格:
凡本會會員均歡迎參加。
三、作品題材:
題材自由,但以不違背國策及善良風俗為原則。
四、作品規格:
數位檔案,長邊3000點,寬2000點,JPG檔。
五、比賽期限:
7月至翌年6月止。
六、參加張數:
每人限4張以內,連作不得超過四張。〈每組一張計算〉
七、收件日期:
檔案請於評審前兩天以電子信箱送達。
八、評審地點:
每月第四個星期五,下午七點半於白名譽理事長工作室,逾時不候。〈如有變更會提前通知〉
評審結果於下次數位會刊及本會網站公佈。
九、計分辦法:
每月本會邀請 3 至 7 位評審委員參予評審工作,投考博學會士跟碩學會士分兩組評審。
- 入乙:限打0-1分,總分超過60%(含)為入乙、並進入入甲之評審。未超過60%不予記分。
- 入甲:限打0-1分,總分超過60%(含)為入甲、並進入佳作之評審。未超過60%為入乙1分。
- 佳作:限打0-1分,總分超過60%(含)為佳作、並進入優選之評審。未超過60%為入甲2分。
- 優選:限打0-1分,總分超過60%(含)為優選、並進入特選之評審。未超過60%為佳作4分。
- 特選:限打0-1分,總分超過60%(含)為特選。未超過60%為優選 6分,特選 8分。
十、成績通知:
評審結果,刊於本會網站或於下次本會會刊公佈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
- 特選、優選各頒給獎牌一面。
- 凡本會會員年度積分達60分以上(含60分)者,授予碩學會士榮銜,本會碩學會士積分達80分以上授予博學會士。
- 特選、優選、佳作作品一律以12×18照片,於每年影展時參加年度決賽;計金牌獎、銀牌獎、銅牌獎各一名(以每人得一獎),各頒精美獎盃一座或獎牌一面。
- 未獲本會碩學、博學會士榮銜者,本年積分最接近60分者頒給沙龍主席獎一面。(積分未達50分得予從缺,不得異議)
- 以上榮銜證書、獎盃、獎牌、獎狀於年度結束後在會員大會公開頒發。
十二、附則:
- 同一作品重複參賽者,其後之分數不予計入,但前次參賽未入選者,不在此限。
- 入選以上作品,本會有權刊在會刊、報紙、雜誌。不另計酬。
- 數位評審方式得依實際狀況檢討改變成實體照片 8 x 10 以上尺寸評審。
- 參加本沙龍者,即視認同本章之一切規定。
十三、實施:
本簡章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